這個自媒體有點“毒”蒙牛起訴并索賠100萬 |
發布日期:2020/2/26 發布者:佚名 共閱46900次 |
18日有消息稱,蒙牛起訴了微信公眾號“文娛后臺”的注冊者,該公號發文稱蒙牛乳業為“綜藝冠名界頭號毒奶”,蒙牛乳業認為“毒奶”的表述足以讓公眾對蒙牛的產品產生質疑或不信任,故索賠百萬。4月17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奧運村法庭就此案第一次開庭并進行證據交換。 這篇題為《蒙牛:綜藝冠名界頭號毒奶》的公號文章發表于2016年11月13日。該文總結了蒙牛冠名的綜藝節目收視率等并評論:“在綜藝冠名界,蒙牛就是這樣一口華麗麗的毒奶”。目前,該文閱讀量為9943次。 蒙牛起訴該公號注冊者的是因為“毒奶”一詞。蒙牛乳業訴稱,該公號在自主擬定的標題中指明了蒙牛公司名稱,稱其為“毒奶”,這使得公眾看過標題后會留下“蒙牛是毒奶”的印記,造成消費者對蒙牛名譽及產品聲譽的誤解,“足以使公眾對蒙牛產品的質量產生質疑惑不信任,造成商業信譽、社會評價降低,已嚴重侵害公司的名譽權”。 公號注冊者北京豐彩銳遠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師屈振紅表示,“毒奶”的意思不是“有毒的奶”,而是一個被廣泛用于評論界的網絡用語,意為“夸誰誰輸”。目前通過多個搜索引擎檢索“毒奶”,均能在首頁看到類似的解釋,例如某游戲論壇帖子稱“說會贏的戰隊總是最后輸了,這樣的解說(員)經常被稱為‘電競毒奶’”。 搜索文娛后臺公號的這篇文章發現,在標題下方有一行綠底的“鄭重聲明:本文只針對蒙牛的綜藝品位,不針對產品本身”。正文第一段的內容是:“毒奶的奶,不是牛奶的奶,而是《魔獸世界》里一種專門進行愛的供養的職業。‘毒奶’之毒,就毒在它用盡一生一世把你供養,越供養越萎靡,更有毒力強勁者,一口封喉,被奶對象永不翻身。” 4月17日當庭證據交換時,蒙牛出示的證據包括,“文娛后臺”刊登的這一文章及相關評論、蒙牛乳業商標注冊證、相關許可證及榮譽稱號,以及文章刊登后湖北省廣水市一些超市給蒙牛乳業出具的退貨說明,試圖證明被告的侵權行為給原告造成巨大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多份退貨說明顯示,提出退貨要求的超市退貨金額達23.5萬元,內容大意為“近期網傳蒙牛純牛奶產品有問題,造成部分顧客對蒙牛牛奶持懷疑觀望態度,造成產品銷量銳減,部分顧客要求退貨”等。 屈振紅認為,公號、評論等證據僅能證明公號刊發了有關文章,不能證明被告具有主觀過錯、行為違法,且公號文章不涉及乳品本身。 目前,蒙牛乳業要求北京豐彩銳遠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停止侵權行為,刪除涉案文章,在微信公眾號“文娛后臺”顯著位置刊登致歉聲明、消除不良影響、恢復公司名譽,同時索賠損失100萬元及訴訟費、律師費、公證費等維權費用。 目前該案還在審理中,將于5月初再次開庭。 這則新聞結果如何尚不知,不過食藥監總局前幾日召開專題會議研究了食品謠言的問題,并表示,已經加大對食品謠言制造者、傳播者的懲處。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局長畢井泉在今年2月27日舉行的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新聞媒體報道食品安全一定要客觀、公正,建議大家盡量不要使用“毒食品”“致癌”這樣渲染性的字眼,平實一點好。 4月18日,食藥監總局官網上發布公告,聯合11部門來規范食品和藥品重大違法犯罪案件信息的通報與發布工作,通知中有一條:新聞媒體關于食品和藥品違法犯罪案件的報道應實事求是、表述嚴謹、措辭準確。未經核實,不得使用“毒”、“致命”、“致癌”等字樣。(中國青年報,盧義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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