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起接種計劃疫苗不收錢 |
發布日期:2018/3/4 發布者:佚名 共閱57932次 |
衛生部發布了關于認真貫徹實施《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的通知,從6月1日起,所有計劃免疫疫苗,包括注射費用,在預防接種時將不收一分錢。 要點一:補助經費應盡快到位 通知指出,國家免疫規劃項目的預防接種實行免費,接種單位在實施第一類疫苗的接種時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用足用好《條例》所規定的各項政策,及早向政府有關部門匯報預防接種工作,做好協調和管理工作,使預防接種所需經費特別是鄉村基層人員的預防接種補助經費盡快落實到位,確保國家免疫規劃切實得到落實。 要點二:分發過程不得收費 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切實做好第一類疫苗的使用計劃的制定和分發等工作,保證第一類疫苗在儲存、運輸等環節的質量。要嚴格按照《條例》的規定,在分發過程中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要點三:不得盲目接種第二類疫苗 接種單位實施接種第二類疫苗要按照免疫規程、指導原則以及衛生行政部門使用建議,科學、規范地實施接種,不得為了經濟利益盲目接種第二類疫苗。 背景解讀 第一類疫苗/第二類疫苗 北京市衛生局疾控處處長趙濤說,目前兒童預防接種的疫苗分為第一類疫苗即計劃免疫疫苗,第二類疫苗即自費疫苗。國家規定的第一類疫苗包括卡介苗、脊髓灰質炎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新生兒用乙型肝炎疫苗。 北京還增加了乙腦和流腦疫苗 目前我市被列為計劃免疫的第一類疫苗除了國家規定的五種疫苗外,還增加了乙腦疫苗和流腦疫苗。趙處長表示,我市還將申請對某種疾病集中流行的地區進行集中計劃免疫,其疫苗的費用也將由政府出。 相關鏈接 兒童入托、入學將嚴查接種證 6月1日起實施的《條例》規定,在兒童出生后1個月內,其監護人應當到兒童居住地承擔預防接種工作的接種單位為其辦理預防接種證。接種單位對兒童實施接種時,應當查驗預防接種證,并做好記錄。兒童離開原居住地期間,由現居住地承擔預防接種工作的接種單位負責對其實施接種。兒童入托、入學將嚴查接種證。 本文由搜狐母嬰社區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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