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婦女不宜使用避孕藥 |
發布日期:2018/3/4 發布者:佚名 共閱58094次 |
身體健康的育齡婦女均可使用避孕藥,但有下列情況時不宜使用。 1、 進入體內的避孕藥都在肝臟代謝,腎臟排泄,患有急慢性肝炎和腎炎的婦女使用后,會增加肝、腎負擔,故這類病人不宜使用。 2、避孕藥中的雌激素能使體內水、鈉潴留,加重心臟負擔,因此,心臟病伴心功能不良的人不能使用。 3、避孕藥可使乳汁分泌減少,并降低乳汁質量,避孕藥還能進入乳汁,所以哺乳期婦女不宜使用。 4、甲狀腺功能亢進的婦女,在沒有治愈前,最好不要使用避孕藥。 5、少數人用藥后血壓升高,所以高血壓的婦女應慎用。 6、少數人用藥后血糖輕度升高,故有糖尿病及糖尿病家族史者應慎用。 7、長期服用避孕藥可使子宮內膜呈萎縮狀態,故月經過少者盡量不要長期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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