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衣服歐盟標準是哪些 |
發布日期:2018/3/4 發布者:佚名 共閱57488次 |
如今隨著網購的便捷,很多爸爸媽媽都會選擇在網上購物。面對網絡上款式豐富,價格低廉的寶寶服裝,爸爸媽媽對于嬰幼兒的服裝質量有沒有考慮過呢?未合格的寶寶服裝可是對嬰幼兒健康存在著諸多隱患的。今天,小編就為您介紹嬰兒衣服歐盟標準都是哪些。 (一)對兒童服裝上繩帶安全的要求歐盟制定標準EN14682-2007,標準規定了14歲以下兒童服裝上的束帶或繩索,包括紡織或非紡織材料的繩索(cord)、鏈帶(chain)、條帶(ribbon)、細繩(string)、狹條(tape)和塑料繩索,其安全消費的要求如下:1、總體要求: 1)束帶、功能性繩索、打結腰帶或裝飾腰帶的自由末端不能有立體裝飾或結紐,應防止結紐磨損后掉下碎屑,可用熱封或加固縫避免這種情況。如繩帶末端不存在被夾住(鉤住)的危險,則末端處可采取雙重褶/折邊或多重褶/折邊; 2)套索扣僅在沒有自由末端的束帶或裝飾性繩索上使用; 3)束帶要縫合在服裝上,至少在兩出口點中間處要固定在服裝上,如可用加固縫套結固定; 4)固定在服裝上的環繩/線圈收緊后,在服裝上突出的周長不能超過7.5cm;環繩/線圈平放時,在服裝上固定的兩點間的突出長度不能超過7.5cm,如褲袢; 5)拉鏈滑鎖上拉鏈頭的長度不能超過7.5cm,拉鏈頭也不能垂在服裝底擺以下,拉鏈頭包括其任何裝飾,如褲腳口底擺下不允許有拉鏈頭; 6)繩帶測量長度依據EN14682:2007規定的方法測量。 2、頭部和頸部區域 1)0-7歲(身高134cm以下)兒童服裝:不允許有任何束帶或繩索;可調節搭襻的長度不超過7.5cm是可接受的;若肩帶由連續長的材料制成或繩索被固定在服裝的前后部,則肩帶是可接受的,但固定在肩帶上的裝飾性繩索不能有長度超過7.5cm的自由末端,固定后環繩/線圈的周長不能超過7.5cm,見圖(f);頸部系帶式服裝在頭部和頸部區域不能有自由末端,見圖(g);以縫紉或其它方式固定在服裝上的裝飾,如蝴蝶結,不能有長度超過7.5cm的自由末端;任何環繩/線圈的周長不能超過7.5cm,見圖(h); 2)7-14歲(身高134-182cm男孩和身高134-176cm女孩)兒童服裝:束帶不能有自由末端;當服裝攤開至最大尺寸且放平時,不能有伸出的環繩/線圈;當服裝攤開至最小尺寸,即衣服目標合適尺寸時,伸出的環繩/線圈周長不能超過15cm,如帽子上的環繩圈,見圖(i);功能性或裝飾性繩索和可調節搭襻,每端伸出長度均不能超過7.5cm,裝飾性繩索還包括繩索末端的配件,且上述繩帶均不能使用松緊繩;若肩帶從系著點開始,自由末端的長度不超過14cm,且固定的環繩/線圈周長不超過7.5cm,則肩帶是可接受的;頸部系帶式服裝,頭部和頸部區域不能有未扣牢的一端; 3)胸圍值≤44cm的外套:不允許有任何繩帶。 3、前后的腰部區域 1)束帶有自由末端時,每端伸出長度不能超過14cm,當服裝展開至最大尺寸且平放,即成為指定的目標尺寸時,整體伸出長度不能超過28cm,見圖(j);束帶沒有自由末端時會形成環繩/線圈,當服裝成為指定的目標尺寸時,環繩/線圈的周長不能超過28cm; 2)功能性或裝飾性繩索和可調節搭襻的伸出長度不能超過14cm,且裝飾性繩索包括任何裝飾; 3)前部和背部的打結腰帶或裝飾腰帶從系著點至松開處長度不超過36cm時是可接受的,且對于0-7歲(身高134cm以下)兒童,腰帶在未系著時不能超出服裝底擺,見圖(k)。 4、胯部以下底擺區域 1)服裝底擺在胯部以下時,底擺束帶、功能性或裝飾性繩索(包括套環)不能垂在服裝底擺以下; 2)服裝底擺處的束帶或繩索應平貼在服裝上,甚至服裝被收緊時也要平貼; 3)底擺在腳踝處的服裝(如風衣、褲子或裙子),底擺處的束帶、功能性或裝飾性繩索應該完全在服裝里面,但褲子底擺的箍筋是可接受的; 4)可調節搭襻的長度不超過14cm,且不垂在服裝底擺以下時是可接受的。 5、背部區域 不能有任何束帶、功能性或裝飾性繩索,束帶或繩索更不能在背部系著打結,打結腰帶和裝飾腰帶除外; 6、袖子 1)當服裝扣牢時,長袖袖擺處的束帶、功能性或裝飾性繩索要完全在服裝里面,見圖(n); 2)袖子在肘以上的短袖服裝,當袖子展開至最大尺寸且平放時,對0-7歲(身高134cm以下)兒童,袖擺處束帶、功能性或裝飾性繩索的伸出長度不超過7.5cm時是可接受的,對7-14歲(身高134-182cm男孩和身高134-176cm女孩)兒童,袖擺處束帶、功能性或裝飾性繩索的伸出長度不超過14cm時是可接受的,見圖(o); 3)若袖子上可調節搭襻的長度不超過10cm,且開口時不垂在服裝底擺以下,則是可接受的。 7、其它部位 上述未提到的服裝上的其它部位,當服裝展開至最大尺寸且平放時,束帶、功能性或裝飾性繩索的伸出長度不能超過14cm。 a)無自由末端的帶有套索扣的束帶 i)帽子上的束帶 b)加固縫的束帶 j)腰部繩帶 c)褲袢 k)前后的打結腰帶和裝飾腰帶 d)服裝底擺處的拉鏈頭 l)繩帶不能垂在服裝底擺以下 e)身體部位 m)底擺處的可調節搭襻 f)有裝飾性繩索的肩帶 n)長袖袖擺處繩帶 g)無自由末端的頸部系帶 o)短袖袖擺處繩帶 h)環繩圈 p)袖子上的可調節搭襻 (二)對兒童服裝上小部件安全的要求1.、服裝上的小部件必須很好地固定,按BS7907-2007和EN12586規定的方法測試時,小部件不能脫落;2.、小部件用鎖式線跡301和手縫線跡200縫到服裝上是比較安全的,但不建議在3歲以下兒童服裝上采用手縫線跡200。用鏈式線跡100縫制鈕扣,鈕扣易脫落,不易在3歲以下兒童服裝上使用。針跡種類可參考BS3870-1:1999; 3、鈕扣 1)按照BS4162:1983標準測試兒童服裝上鈕扣的機械安全性; 2)內部組件及表面不應該有尖銳邊緣; 3)應特別注意多成分鈕扣,因為其分解后易露出存在潛在危險的小部件; 4)不應該與食物有任何相似的地方; 5)確保備用鈕扣不會引起額外危險。 4、面料類飾物,包括蝴蝶結和標簽 1)面料類飾物(如絲帶)的末端應確保不能脫散; 2)熱封或激光裁剪的面料標簽、徽章或袢不能有尖銳邊緣; 3)面料類飾物的長度應滿足BSEN14682:2007標準對繩帶長度的要求。 5、橡膠或軟塑料裝飾,包括標簽、徽章和袢,此類裝飾用在3歲以下兒童服裝時需注意: 1)線跡密度。針跡留下的孔眼可能導致小部件部分脫落; 2)材料的裂解。這些材料在熱、洗衣機洗滌等環境下可能裂解。 6、絨球和流蘇 紗線剪切而成的絨球和流蘇不應該用在3歲以下兒童服裝上,因為纖維和紗線易脫落。 7、閃光裝飾片、珠子和其它類似小部件 1)3歲以下兒童服裝上的閃光裝飾片、珠子和其它類似小部件不能用手縫或鏈狀針跡刺繡(如提花工藝)到服裝上,因為其很難保證此類部件附著的牢固性; 2)用機器縫制閃光裝飾片是比較安全的,確保每片平整最少要用3針縫紉; 3)手縫閃光裝飾片或珠子時,建議每10針就鎖定一次針跡。 8、亮片和熱融部件 1)這些部件的牢固性會受到許多因素的影響,如花式織物的表面(起絨、羅紋等表面不勻織物)、高密度織物、某些面料后整理(如防污處理)、某些服裝結構(如口袋、繡花、嵌花和印花)等,這些因素產生的不勻表面可能導致表面壓力不等; 2)建議服裝生產商有專門的記錄程序監控這些部件附著的牢固性,同時,部件供應商需提供部件粘合的相關信息,如溫度、時間和壓力,以便監控好工作環境。 9、撳扣和類似小部件 1)設計師選擇使用時應考慮以下因素:選擇合適的扣合件,如柱式扣合件不應該用在針織物中,應該用環圈式扣合件;扣合件不能用在接縫和不均勻面料厚度區域;扣合件號型要與壓縮織物的厚度相匹配;必要時對面料加固確保面料的牢固性,如加入粘襯;扣合件要與電子探測筆相容,如選擇與電子探測筆不觸發的非磁性金屬材料; 2)建議生產商提供撳扣測試的數據報告,記錄服裝上撳扣的情況和位置,并核查撳扣是否存在上述問題。此外,數據報告應該記錄撳扣在某一厚度面料上使用多大沖力可以使撳扣在該面料上的附著力最大,以便在生產中核查; 3)建議有與撳扣相關的使用說明,確保撳扣的安全。同時,在此類金屬制品縫制到服裝之前時,最好單獨對其進行金屬檢測,檢驗其是否與金屬探測器觸發。 10、粘合扣 1)建議12個月及以下兒童服裝上的粘合扣使用柔軟的材料; 2)粘合扣的鉤扣部分要遠離兒童身體,避免擦傷兒童皮膚; 3)建議粘合扣部件修成圓角,把擦傷危險減至最小。 11、服裝上不允許粘合貼花和標簽,此類飾物可以被模壓或壓印在服裝上。 共2頁 1 2 下一頁 閱讀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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