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氧缺血性腦病對小兒智力有影響嗎 |
發布日期:2018/3/4 發布者:佚名 共閱58030次 |
缺氧缺血性腦病多發生于足月新生兒。腦組織病理改變早期為廣泛性腦水腫,后期為壞死、軟化,是主要病理改變。嚴重病兒常有后遺癥,如智力低下、癲癇和腦癱等。部分兒童出現不同程度的兒童多動癥、學習困難、聽力障礙等。 引起本病的原因有:孕母有妊娠高血壓或伴有心、肺、腎等器官疾病;胎盤異常;早產兒、過期產;臍帶脫垂、打結或繞頸;分娩時間過長;分娩時應用麻醉劑或鎮靜劑;分娩時小兒吸入羊水或產道分泌物等。腦部病變程度與窒息缺氧時間長短成正比。另外小兒出生后有呼吸暫停、肺透明膜病、嚴重肺炎、心力衰竭等均可引起或加重缺氧缺血性腦病。 本病病兒在出生后3天內即可出現癥狀,輕者表現為易受刺激、肌肉張力增高、四肢顫動、驚厥、呼吸不規則,重者出現嗜睡、反應遲鈍、昏迷、肌肉張力減低、呼吸暫停,更嚴重者可出現貧血、血壓下降。頭部B超、CT及腦電圖檢查均有異常改變。 本病治療主要是給氧、控制抽搐、治療腦水腫等。近年來使用高壓氧艙治療可減輕后遺癥。 本病存活的病兒中,缺氧缺血愈重、腦部癥狀存在時間越長者發生后遺癥的可能性越大。 由于本病后遺癥嚴重,我們應積極加以預防,做好產前保健。如發現孕母血壓過高,產前 B超發現胎盤異常、臍帶異常應提前到醫院待產。如果妊娠晚期發現胎兒心率增快或減慢應及時給氧,不能糾正者考慮中止妊娠。如產前發現出生后可能出現窒息或已發生窒息應積極搶救。出生后若出現呼吸暫停、心力衰竭要積極糾正,縮短缺氧時間,減少后遺癥的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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