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發現破傷風的意義何在 |
發布日期:2018/3/4 發布者:佚名 共閱57544次 |
破傷風發病的潛伏期通常為4-14日,但少數患兒可短至1-2日或長達數月,甚至數年。新生兒破傷風的潛伏期為4-7日,所以俗稱"四六風"、"七日風"。一般在潛伏期內無癥狀,常難以查覺。大多數病兒起病緩慢,發病后,1-2日內癥狀不典型,可有以下表現: 1、煩躁:嬰幼兒表現哭鬧、易驚、學齡兒則訴頭痛。身體不適。 2、走路摔跤:有些病兒最初表現是走路時無故摔倒,家長常以為是孩子淘氣,不好好走路,甚至因此遭到家長的斥責,部分病兒訴說因疼痛和發僵兩腿不聽使喚。 3、張口困難:嬰兒表現吮乳困難,學齡兒最典型表現是:吃饅頭時不是張嘴大口咬,而是用手瓣成小塊,一塊塊地往嘴里送。當然,此時也常聽家長訓斥為"不好好吃飯"。 4、受傷部位肌肉痙攣:部分病兒在原受傷部位出現肌肉痙攣,引起疼痛或抽動。 此外,腹痛,背部痛等也較多見。 上述癥狀中除張口困難外,并無特異之處,所以常被忽略,異致診斷延誤。如果家長聯想到小兒近日有外傷史,特別是足底有刺史等,而且傷后沒有注射過預防針或者給予抗生素治療,就應當懷疑或者想到本病,并將小兒盡早送往醫院確診。 早期發現意味著早期診斷,并能搶在典型痙攣發作前開始下述的治療。 1、盡早注射破傷風抗毒血清或者人體破傷風免疫球蛋白。 2、使用合理有效抗生素,如靜點甲硝唑。 3、未愈或已感染的傷口,要進行妥善處理。 4、減少或者預防喉痙攣和抽風引起的窒息。 5、保證營養供給,包括給予靜脈高營養或者胃管鼻飼。治療及時,無疑提高了破傷風的治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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